【项目名称】南京化工厂码头资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01 至 2011-05-2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189号
法定代表人 袁建宁
成立时间 1985-10-0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5235.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13475160-0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煤炭销售,复混肥料生产,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货车)。一般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焦炭及煤制品、橡胶制品及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普通机械的制造及销售。石油加工。工程承包,建筑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五金、交电、石油制品,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销售。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15.872500万元
地理位置 江苏
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栖燕字第60110号
设备资产 账面值 131.178780万元
主要设备名称 机器设备(栈桥、钢趸船、盐卤泵、码头管廊等)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目兴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10-05-31
律师事务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固定资产 146.853765万元 870.615800万元
无形资产 94.443079万元 1152.6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41.296844万元 2023.255800万元
净资产 241.296844万元 2023.2558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23.2558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本项目中原化工厂码头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等。请意向受让方关注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特别事项说明等,以及其他相关资料。(1)此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化分公司,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时采用土地出让地价,此次产权转让后办理变更手续和土地出让手续,土地出让金将由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承担。(2)根据2004年5月20日发布的《南京市沿江开发详细规划》,原化工厂码头所处位置于长江大桥和二桥公园之间,该岸线将规划为旅游景观段。 (3) 由于房屋建筑物的新建和拆除未及时办理变更,使得房屋建筑物相关权属证书中记载与评估报告中记载的不完全一致,本次转让的房屋建筑物范围以评估报告为准,房产权属归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纠纷。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180.52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95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其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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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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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且净资产在人民 币3000万元以上,并提供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财务报 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 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1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 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