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绿领种业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QYCQ13126-NCQ201302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3-08-23 至 2013-09-1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周安来 | |||||
住所 | 南京市栖霞区友谊路118号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玉米、大豆、西瓜、辣椒及非主要农作物种子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蔬菜、花卉、树木生产、销售;肥料销售;农业生物产品技术开发;园艺设施销售、安装;蔬菜种子收购;园林绿化及园林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件设计;网络工程设计与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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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25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
其他 | 无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1、周安来 85.2%; 2、赵太琴 3.6%; 3、冯恩东 2.4%; 4、南京市种子站 2%; 5、谭洪莲 1.2%; 6、李庆国 1.2%; 7、周黎丽 0.9%; 8、彭高峰 0.6%; 9、邱洛平 0.6%; 10、李兆明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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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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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1781.27 | |||
净资产(万元) | 513.06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97.88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1.55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11.55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南京德威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宁德威评报字(2013)5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南京市财政局 | ||||
评估基准日 | 2013年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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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34 |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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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1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0.04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参与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部分股东未放弃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无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
价格 |
10.04 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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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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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批文、决议;1、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市种子站转让南京绿领种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宁财资复字[2013]71);南京绿领种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2009年3月5日)。 2、审计报告:江苏中立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中立会审字(2013)49号)、江苏天宁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宁德审字(2013)第106号); 3、评估报告:南京德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宁德威评报字(2013)5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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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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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参考价格 价格(万元) 10.0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支付期限要求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信誉保证金2万元; 2、经产权中心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3、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信誉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办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中心办理)。 "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上者,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 2、收费标准:①协议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②竞价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1%缴纳交易服务费。 3、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产权中心联系人联系。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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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南京市种子站
- 企业规模:25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严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5-68505986、025-68505991、025-6850593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5-86512791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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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 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