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朗诗织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QYCQ120156-NCQ2012016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挂牌日期: | 2012-10-23 至 2012-11-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京朗诗织造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1240000024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26 |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 | ||||
住所 | 溧水县经济开发区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丝、绸纺织;服装设计、打样、生产及销售;服装辅料、工艺品、玩具、皮革制品、箱包、鞋帽、劳保用品、塑料制品、百货、建材、文化用品、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会务展览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 ||||
职工人数(人)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其他 | 无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排名前10位的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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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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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1042.88 | |||
净资产(万元) | 870.45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9.6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55.12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155.12 | ||||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京信评报字(2012)第 066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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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00 |
净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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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5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568.56万元 | ||||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的职工安置的问题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
无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
无 |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
转让参考
价格 |
1728.00 万元 | ||||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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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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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批文、决议:《南纺股份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关于同意南纺股份转让所持南京朗诗织造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宁商旅集团[2012]8号); 2、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12]第059号; 3、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2)第 066号; 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5、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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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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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信誉保证金340万元; 2、经产权中心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3、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信誉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自然人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办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我中心办理)。 "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者,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 2、收费标准:①协议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②竞价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1%缴纳交易服务费。 3、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联系人联系。 "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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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严女士 李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5-68505986 025-68505991 025-6850593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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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 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