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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365万股股份(占总股份的7.3%)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SH100831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16-02-22 至 2016-03-2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明
  成立时间 2011-08-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8046248-9
  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咨询;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与运营、工程监理;轨道交通产品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轨道交通网络信息服务;会议与展览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职工人数 2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4.3%
  2
  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7.3%
  3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7.3%
  4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3%
  5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7.3%
  6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7.3%
  7
  新誉集团有限公司   7.3%
  8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
  9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7.3%
  10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7.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99.541465万元   -60.703332万元   27.99865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91.948107万元   905.189261万元   5086.758846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37.255926万元   26.498352万元   20.2515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797.726454万元   738.966259万元   5058.760195万元
  审计机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2-31   1848.293072万元   52.840190万元   74.13868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968.851748万元   905.189261万元   5086.75884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山东大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2-01
  评估基准日 2015-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大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483.70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79.1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2.8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19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5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748.41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90.290000万元    
  长期负债
606.2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96.5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951.860000万元   600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8.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京高新开发区D11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7.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王丹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2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备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