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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沛县荣信水务有限公司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54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徐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10-10 至 2011-11-0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沛县荣信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江苏省-徐州市(徐州市沛县沛城江苏路东侧、济南路) 
法定代表人胡兴荣 
成立时间2006-01-2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78271085-8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净水(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应。一般经营项目:供水技术服务;供水管材、配件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净水处理的科研、开发、利用;污水处理服务。  
职工人数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荣信集团有限公司65%
2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
3沛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7157.75 1157.75 6000 
审计机构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6-30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8897.65 2897.65 6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6-26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7157.75 7361.71 
负债总计(万元)1157.75 1157.75 
净 资 产(万元)6000 6203.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550.9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江苏恒联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江苏省[320000]徐州市[320300]沛县[320322]徐州市沛县大屯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9833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煤炭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3478048-7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0085X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550.99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经转让方单方面申请后,无条件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同意将上述内容写入《产权交易合同》中。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实收资本不低于1.5亿人民币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净水研发业务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65.297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 联系人:乐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516-8901477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实收资本不低于1.5亿人民币 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净水研发业务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 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