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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4%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51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9-06 至 2011-10-0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经济开发区氟化学工业园兴虞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金健 
成立时间2001-10-18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73176188-2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二氟甲烷(HFC-32)、五氟乙烷(HFC-125}等的生产等。 
职工人数90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0%
2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10%
3张平忠7.732%
4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
5顾和祥1.329%
6沈德新1.083%
7陆明忠0.898%
8朱金林0.772%
9冯国华0.714%
10钱同庆0.71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82966.54 22099.85 20110.0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50032.26 93371.5 56660.76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3-31 83420.62 31380.41 27018.99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季报 154569.82 70890.06 83679.76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6-01 
评估基准日2010-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43816.79 -  
负债总计(万元)87964.94 -  
净 资 产(万元)55851.86 8002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201.1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中昊化工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为4316.13万元,由于历史原因所有房屋权证尚未办理,中昊化工承诺这部分未办理权证资产取得来源合法,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2、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春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5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组织机构代码10209083-6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249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4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1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被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能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莉婷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5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并符合《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自然 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