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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5MW电池片生产线设备)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5SH1000122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5-05-15 至 2015-06-2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泓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5MW电池片生产线设备),详见设备清单。
  不动产
  地理位置 上海
  设备资产
  设备机械
  名称 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设备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闵行区[310112]
  计量单位
  数量 123
  主要功能用途 1.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97台,包括PECVD设备、连续式等离子体太阳能电池减反射膜制备系统设备、干燥烧结、丝网印刷台、扩散炉等。 2.电子设备26台,包括空调、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现状分析 目前停用闲置已久,设备外观陈旧。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期间
  展示地点 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信息 蔡凤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5-01-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96.289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和支付。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7.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申南路555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航天科技集团第八研究院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 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 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 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 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 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 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 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 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 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 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 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 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 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 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 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 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 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 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 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 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 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 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 损害赔偿责任。 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 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 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 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违反产权交 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 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 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 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 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 调查 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 公告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