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0.04%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9-02 至 2011-10-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姜魁
成立时间 1993-12-1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552-5
经营范围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职工人数 85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家电网公司 51%
2 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6.677%
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东北电力开发公司 0.347%
5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0.3%
6 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0.2%
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0.175%
8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0.147%
9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0.1%
10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04%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02350.070000万元 194535.160000万元 145084.0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765753.290000万元 10485460.290000万元 1280293.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6158.260000万元 172119.760000万元 129384.5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244535.870000万元 10153622.410000万元 1090913.4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7-31 183298.650000万元 119890.170000万元 90072.52196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200629.060000万元 13866517.020000万元 1334112.04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6-13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亿中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11765753.2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10485460.2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280293.000000万元 1479705.2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91.88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本次转让对标的公司所在企业集团成员单位以外的战略投资者需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具备法律、法规及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91.88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挂牌价格的30%缴纳交易保证金(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账为准)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联交所按规定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联交所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4)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已自行对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财务公司股东资格条件,确认本意向受让方符合财务公司股东资格的各项条件。(2)若出现上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由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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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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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非银行金 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2.意向受让方若为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若为战略投资者,须有投资并成功管理两家以上财务 公司的经验,其中须具有控股并经营管理一家电力行业财务公司的 经验,能够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支持。 4.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购买及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77.564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安市尚德路57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