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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志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63户资产包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Z316SH1000015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6-07-08 至 2016-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志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63户资产包债权
  成立时间 2015-12-3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293608-X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6-30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31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上海新启投资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志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等63户资产包进行处置,该资产包本金余额47822.59561万元,利息47599.4832万元(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合计账面总价值95422.07882万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该债权的受让方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理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新启投资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新启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顾文倩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265727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该债权的受让方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 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 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 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理工作的律 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 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 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包。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