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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股权(417万股)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2-10-12 至 2012-1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成立时间 1999-08-1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1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159284-x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职工人数 1016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2.99%
  2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1.82%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56%
  4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4.27%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3%
  6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3%
  7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46%
  8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95%
  9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1.69%
  10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1.5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44517.628300万元   340584.577900万元   279393.1244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173008.785200万元   6350463.752600万元   2822545.032600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75494.560300万元   508892.830100万元   406781.3681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726009.760300万元   8051266.988600万元   2674742.771700万元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452419.215802万元   220875.104115万元   183948.28712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428238.253601万元   6322175.222012万元   3106063.03158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杭州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02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长期投资
4345.557000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345.557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以转让方转让的417万股股份数为准,持股比例仅供参考。 2、提请投资人注意受让方资格条件第一条的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和转让方进行的资格审核不能代表中国证监会的最终审核意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003.2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若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公司组织拍卖。拍卖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拍卖时间和地点详见拍卖公告。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之前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举牌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
2.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先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其余价款付清后直接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经过拍卖,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全部价款付清后再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拍卖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保证金除外)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已缴纳的保证金将全部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6)因意向受让方的过错或资质原因,造成未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证券公司的 主要监管规定。除此之外,不排除其它监管规定中尚存在 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其他要求或可由监管机关酌定的 其它条件,且最终应以监管机关审核意见为准。意向受让 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和《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117号)及《证券公 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 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 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 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 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杭州市财政局 批准单位名称 杭州市财政局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 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