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光大金控财富投资有限公司1.9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29 至 2012-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光大金控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108室)
法定代表人 姚恒民
成立时间 2010-05-1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486279-6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咨询。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98.04%
2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023.14 1019.2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112.28 3.97 51108.31
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7-31 0 6.21 4.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1114.62 1.65 51112.9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6
评估基准日 2012-01-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1108.36 49842.31
负债总计(万元) 0.05 0.05
净 资 产(万元) 51108.31 49842.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6.9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鉴于中国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标的企业投资农业银行时的股价成本较高,故造成一定程度的减值。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6层1600
法定代表人 闫桂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82499-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206389-7
批准单位名称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76.9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100万元作为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最终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将标的公司名称变更为不含“光大”或“光大金控”字样的新名称。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光大金控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108室)
法定代表人 姚恒民
成立时间 2010-05-1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486279-6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咨询。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98.04%
2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023.14 1019.2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1112.28 3.97 51108.31
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7-31 0 6.21 4.6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1114.62 1.65 51112.9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6
评估基准日 2012-01-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1108.36 49842.31
负债总计(万元) 0.05 0.05
净 资 产(万元) 51108.31 49842.2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76.9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鉴于中国股票市场波动较大,标的企业投资农业银行时的股价成本较高,故造成一定程度的减值。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6层1600
法定代表人 闫桂军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782499-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206389-7
批准单位名称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76.9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100万元作为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最终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将标的公司名称变更为不含“光大”或“光大金控”字样的新名称。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企业法人, 注册资 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 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