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双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翔浏实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南翔镇管弄村 |
法定代表人 |
周明 |
成立时间 |
2003-12-29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2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5790553-0 |
经营范围 |
金属制品生产、加工,电子产品、家具的生产、销售,建材、装潢材料的销售,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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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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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20.000000万元 |
-77.676719万元 |
-80.38474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526.671247万元 |
8326.645172万元 |
1200.0260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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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4-30 |
2.514450万元 |
-35.100619万元 |
-35.100619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879.974378万元 |
1715.048922万元 |
1164.9254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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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安亚申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嘉定区南翔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5-11 |
评估基准日 |
2012-04-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骁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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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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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
226.905581万元 |
226.90558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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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2416.793934万元 |
2457.816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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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236.274863万元 |
314.8855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2879.974378万元 |
2999.6072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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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
1415.048922万元 |
1415.0489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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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300.000000万元 |
300.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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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1715.048922万元 |
1715.0489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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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1164.925456万元 |
1284.5583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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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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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截止2012年4月30日上海翔浏实业有限公司对出让人上海南翔集体资产联合社的负债为人民币300万元。 3、上海翔浏实业有限公司16.67%股权及300万元债权转让总价格为514.13587万元,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14.13587万元,债权为人民币300万元。如产生竞价,则溢价部分属股权溢价。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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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514.13587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交易基准日至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完成日止,其间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被确定的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4.24万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①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产生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价款。②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在公告期满后采取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人所提交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人后,最终受让人所递交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价款。其他意向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返还。
2.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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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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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54.24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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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南翔集体资产联合社 |
注册地(住所) |
嘉定区南翔镇沪宜公路8号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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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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