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宝钢热冲压零部件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罗春路168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生 | 成立时间 | 2007-12-2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10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6942419-8 | 经营范围 | 车部件的精密锻压、多工位压力成型及模具设计、制造;汽车高强度精密热冲压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及系统设计与开发、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41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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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474.048050万元 | -134.758879万元 | -35.291909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4718.625084万元 | 4167.545829万元 | 10551.079255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36.071440万元 | -57.697837万元 | -47.46728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6053.049920万元 | 5549.437946万元 | 10503.611974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1 | 3339.193870万元 | -417.150813万元 | -331.839147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7577.543495万元 | 7316.759069万元 | 10260.7844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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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28 | 评估基准日 | 2011-01-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审亚太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分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凤凰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4847.820000万元 | 4937.320000万元 |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10305.130000万元 | 10042.130000万元 |
| 无形资产 | 831.800000万元 | 1018.200000万元 |
| 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总计 | 16053.040000万元 | 16065.94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5019.570000万元 | 5019.570000万元 |
| 长期负债 | 529.870000万元 | 103.64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5549.440000万元 | 5123.210000万元 |
| 净资产 | 10503.600000万元 | 10942.73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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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1、企业位于罗春路北侧(罗春路168号)的土地使用权,已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企业位于罗春路168号的房屋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面积按相关测绘报告为准。 2、其余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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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0942.73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在举牌受让本项目同时必须举牌受让以下挂牌项目:(1)、上海宝钢液压成形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2)、上海宝钢车轮有限公司100%股权;(3)、烟台宝钢车轮有限公司100%股权。 2.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3280万元作为举牌保证金。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有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前期支付的举牌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3.产权转让总价款(含保证金)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期限内一次性打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银行账户。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则递交的保证金归出让方所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四家公司股权必须同时受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人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2.受让意向人必须具有钢铁业背景;宝钢集团内部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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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28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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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宝钢金属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宝山区蕴川路3962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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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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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