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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10.2%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24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5-12-18 至 2015-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沪太路7488弄100号
  法定代表人 邬树伟
  成立时间 1993-05-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803.5022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31614
  经营范围
智能卡、IC卡设备的生产,智能卡信息系统集成,技防工程,其他印刷,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职工人数 26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
  2
  宁波汇亚投资有限公司   21.3%
  3
  上海新逸阁投资合伙企业   9.8%
  4
  陈荣   8.4%
  5
  宁波汇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
  6
  张炜   3.8%
  7
  邓海峰   0.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637.700064万元   -643.619158万元   -537.52657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855.877068万元   10961.688077万元   894.188991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997.113577万元   -1200.031367万元   -1197.95378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817.633531万元   7385.917968万元   1431.715563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10-31   10377.910792万元   73.011327万元   203.36732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826.447046万元   9734.890728万元   1091.55631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2-11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0044.074371万元   10167.826880万元  
  固定资产
2571.794546万元   2589.425700万元  
  无形资产
58.141725万元   612.8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58.024202万元   58.024202万元  
  资产总计
12732.034844万元   13428.076782万元  
  流动负债
11885.851378万元   11885.851378万元  
  负债总计
11885.851378万元   11885.851378万元  
  净资产
846.183466万元   1542.22540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7.30699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股东上海新逸阁投资合伙企业未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公司应收账款中有部分账款系公司历史遗留款项,经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多次催款无果,账龄均在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另有部分账龄短的应收账款,经确认,也存在坏账风险。本次评估考虑到上述款项存在较大坏账风险,本次评估将坏账金额确认为坏账损失。共确认坏账损失金额15,348,376.55元。被评估单位应收款项在本次评估中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评估人员的判断,除确切收到拒付通知书外,其余评估为零的款项,并不影响被评估单位对该款项追索的权利。(详见评估报告)
(2)公司存货-原材料中超过二年以上未使用的原材料,数量共406项,账面价值3,994,617.24元,存货-自制半成品中超过2年以上未使用的半成品,数量51项,账面价值为1,577,541.31元,该部分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已超过二年以上未使用,其所对应的产品型号已停产,故属于呆滞品,以后年度使用可能性较小,被评估单位已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该批存货将作为废料处理。本次评估按可回收价值评估。
(3)公司存货-产成品中有部分成品为积压存货,库龄在三年以上,由于企业基本为订单销售,因此这部分存货实际上也无销售可能。评估人员认为此类金融类产品实际已无法变现,本次评估值为零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管理层(法人)
公司名称 现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受让资金来源
上海新逸阁投资合伙企业 0%   10.2%   自有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
股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
股权比例
李国荣 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 null  
徐钦鸿 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 null  
顾欣 上海浦江智能卡系统有限公司 null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否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否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为本次股权转让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人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出具多张的则需提供同一天的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A-154座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陆渊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成立并有 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人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 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若出具多张的则 需提供同一天的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 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