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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798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5-07-06 至 2015-08-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浦东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 余未迟
  成立时间 1993-09-13
  注册资本 美元  6667.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60723694-1
  经营范围
经营办公、公寓、银行营业大厅、会议室、附设商场(含烟草、酒类零售)、餐厅(中型饭店)、酒吧、健身中心(含沐浴)、美容美发、保险库房、地下车库及为大厦服务的配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58%
  2
  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2%
  3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5%
  4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3804.598713万元   8407.577441万元   6390.52097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7087.533629万元   10991.722320万元   66095.81130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327.933176万元   7598.642646万元   5765.08601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4869.451462万元   10232.566265万元   64636.88519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5-31   6276.870347万元   4322.946760万元   3258.10856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1089.630519万元   11131.747528万元   69957.88299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3-13
  评估基准日 2014-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5801.512750万元   26136.361961万元  
  固定资产
21363.283145万元   93305.729009万元  
  无形资产
4668.254789万元     
  其它资产
28843.056353万元   212432.938826万元  
  资产总计
80676.107037万元   331875.029796万元  
  流动负债
14366.217003万元   14366.217003万元  
  负债总计
14366.217003万元   14366.217003万元  
  净资产
66309.890034万元   317508.81279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875.44064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1-7-3地块的中银大厦。建筑总高度258米,地下3层,地上53层,是一幢集金融、办公、餐饮、休闲于一体的超高层甲级智能化办公楼。 2、标的公司的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放弃该项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该项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3、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情请见《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1091156号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情请见《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1091156号以及相关的《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详情请见《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中银大厦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1091156号以及相关的《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875.4407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可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无息全额返还。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书面的、现状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在挂牌期间由同一家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大道981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 受让意向时须提供在挂牌期间由同一家银行出具的不低于 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 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 牌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