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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782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5-02-03 至 2015-03-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东缘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黄浦区南京东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姚志坚
  成立时间 1996-12-0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25.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7234-x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停车场库(配建),楼宇租赁(受产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酒类商品(不含散装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6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64%
  2
  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6%
  3
  上海济能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589.810795万元   1445.932553万元   1106.98529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274.313695万元   6787.878994万元   3486.434701万元
  审计机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268.964575万元   1033.806179万元   818.02349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380.113528万元   6563.845443万元   2816.268085万元
  审计机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1-30   7341.618477万元   1538.050127万元   1219.942818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727.075572万元   5350.377620万元   1376.69795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8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6149.327700万元    
  长期投资
236.906400万元    
  固定资产
51.529035万元    
  资产总计
6437.763135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5272.625724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165.137411万元   2620.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17.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根据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5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上海申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192000元将持有的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6%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3.根据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后的标的公司董事会人数设定5名,标的股权受让方有权委派1名董事,上海济能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权委派1名董事,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申能房产)有权委派2名董事,1名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在申能房产不低于30%股权的前提下,董事长人选由申能房产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本次转让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管理层(法人)
公司名称 现持有比例 拟受让比例 受让资金来源
上海济能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   35%   自有
管理层股东持有意向受让方
股权情况
姓名 所在单位 职务 占意向受让方
股权比例
苏月珍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43.7%  
吴为民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9.1%  
倪晨强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9.1%  
楼成建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助理 9.1%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否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否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917.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7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转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7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东环龙路181弄35号2幢1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 受让意向时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 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 方式举牌受让。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 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