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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东方汇直复营销有限公司9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SH100607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3-16 至 2012-04-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云霖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东方汇直复营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3511室
  法定代表人陈晓虹
  成立时间2007-01-1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79706057-9
  经营范围
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寄递业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票务服务,日用百货,化妆品,企业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商务咨询,会务服务,货运代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2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80%
  2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11.850000万元  -398.750000万元  -401.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83.380000万元  227.250000万元  456.13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4.540000万元  -276.540000万元  -263.5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88.800000万元  152.090000万元  1036.7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2-29  155.970000万元  -71.670000万元  -71.67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31.920000万元  247.460000万元  384.47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2012-03-09
  评估基准日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求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92.020000万元  618.8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1.360000万元  104.6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683.380000万元  723.47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27.250000万元  227.25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27.250000万元  227.250000万元  
  净资产
456.130000万元  496.2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6.61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446.6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价30%的价款,文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付给出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将成交总价剩余70%的价款直接支付给出让方。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公司在产权交易合同中应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成后维持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关系,不改变现行劳动合同的条款,在公司现有的劳动合同到期前,不会无理由解聘员工。公司聘用员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评估基准日之后的标的企业任何净资产的盈亏,由最终受让方与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各自分别持有目标公司90%和10%的股权比例来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受让意向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133.983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它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返还。
2.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之前到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举牌申请手续。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总价30%的价款,文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付给出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将成交总价剩余70%的价款直接支付给出让方。
6.如非出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无故退出放弃的,其递交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市场信用、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意向受让人应在出具资格确认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133.983万元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33.983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批准单位名称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3510室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批准单位名称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云霖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慧霞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525225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市场信用、拥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人 民币500万元。 4.意向受让人应在出具资格确认书之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 币133.983万元保证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