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泰丰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沙宣(上海)美发研修中心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太仓路181弄16号2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施文圣 | 成立时间 | 2001-02-02 | 注册资本 | 美元 5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0742756-1 | 经营范围 | 提供美发技术和美发沙龙管理技术培训,提供护发护肤服务及专业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51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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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8.852647万元 | -159.432209万元 | -119.750907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132.664573万元 | 464.901942万元 | 1667.762631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873.648217万元 | 365.267746万元 | 274.474753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285.473004万元 | 497.959466万元 | 1787.513538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1-30 | 2082.572100万元 | -383.514041万元 | -296.381093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525.502843万元 | 154.121305万元 | 1371.3815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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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05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明伦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1414.330000万元 | 1414.60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563.060000万元 | 705.700000万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总计 | 2057.610000万元 | 2120.30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241.320000万元 | 241.32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241.320000万元 | 241.320000万元 |
| 净资产 | 1816.290000万元 | 1878.98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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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 3、若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且形成竞价的,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后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行权价格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以此价格受让的书面确认。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以最后定价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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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93.95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均由标的公司承接.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股权转让价款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付清。 2.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权持有比例享有或承担。 3.若挂牌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28万元作为保证金,愈期不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在受让方最终确定后,该保证金可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部分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4.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一经资格确认,无需交纳保证金,采用协议方式成交,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境内外有效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无不良商业信用、经营行为纪录,表示受让意愿时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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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8.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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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新天地广场商业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太仓路181弄25号-26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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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中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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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