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上海 > 股权 >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项目名称】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9.3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313SH101437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科研设计及技术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13-08-02 至 2013-08-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古北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金腾路1111号10号楼
  法定代表人 邵本
  成立时间 2001-07-0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7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0348446X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电缆专用料(色母粒)。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职工人数 5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赵杰等16名自然人   90.67%
  2
  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   9.3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779.937759万元   968.857505万元   723.49237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75.679414万元   2586.821222万元   1388.858192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981.522330万元   400.703980万元   276.13821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222.410130万元   2432.784315万元   789.625815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6239.228043万元   14.151189万元   16.72756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336.036495万元   3035.330734万元   1300.70576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久事公司工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7-09
  评估基准日 2013-03-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113.45656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3.45656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9.33%股权转让采用评估方法为收益法。
2、依据2013年6月17日股东会决议表决结果:(1)赵杰等十六位自然人股东同意法人股东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9.33%股权享受优先股权益至2013年底,并一致同意于2013年7月17日前,以公司未分配利润,给付法人股东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度按其出资额15%的固定收益。(2)标的公司股东各方一致同意,自法人股东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收到2013年度按其出资额15%的固定收益日起,公司股东会关于股东优先权益的约定解除,2010年2月1日《关于股东优先权益约定的决议》同时废止。(3)标的公司股东各方一致确认,在法人股东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收到2013年度按其出资额15%的固定收益后,该9.33%股权的所有权人不再享有公司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的未分配利润权益。
3、赵杰等十六位自然人股东已将其持有的公司90.67%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出让给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4、本次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9.33%股权,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股东优先权益约定的协议》(2010年2月1日),自2010年1月1日起,公司每年度净利润优先由法人股东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固定按其出资额的15%分取,其余由其他自然人股东按各自出资额剔除法人股东出资额的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取。因此在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部分共计783.9597万元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不再享有权益,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上海万益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2000万元,扣除未分配利润783.959703万元,9.33%的股权价值为113.456560万元。(祥见:银信资评报(2013)沪第365号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1.3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根据标的公司2013年6月17日股东会决议表决结果,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不再享有标的公司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的未分配利润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后不再享有标的公司9.33%股权的优先股权益。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杨高路1100号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久事公司工会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东飞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57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