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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大昌江南凤有限公司23.2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SH100635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仓储业
  挂牌日期:   2012-09-14 至 2012-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浦东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大昌江南凤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康花路48-52号
  法定代表人 严梦英
  成立时间 1998-02-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38641-3
  经营范围
道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包装及相关配套服务;预包装食品(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   12.67%
  2
  上海浦东汇仑实业总公司   10.56%
  3
  香港新竞有限公司   76.7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657792万元   145.968468万元   139.07641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91.020048万元   4954.640337万元   -2363.62028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7.874996万元   32.370892万元   32.37089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672.624842万元   5175.321549万元   -2502.69670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7-31      -96.976920万元   -96.97692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41.898920万元   5043.620564万元   -2501.72164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7-17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祥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2.424621万元   26.612334万元  
  固定资产
1711.738405万元   1882.301500万元  
  无形资产
846.857022万元   5993.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591.020048万元   7901.913834万元  
  流动负债
4954.640337万元   4954.640337万元  
  负债总计
4954.640337万元   4954.640337万元  
  净资产
-2363.620289万元   2947.27349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84.65163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标的公司除转让方外还有1个股东,此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据评估报告载:一、标的公司①位于南汇县惠南镇37/2丘的50179平方米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途为工业用地;北近沪南公路,东为远联路,南及西为农田;②位于惠南镇海王村5组的6204平方米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途为副业用地;北靠六灶港,近周祝公路,东近川南奉公路,西为村路祝惠路,南为农田。③位于祝桥镇星光村三组的17326平方米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用途为副业用地;北靠沪南公路,西近G1501,南及东为农田。④位于南港公路258号产证号为沪房地市字(1999)第004448号的房屋建筑物因屋顶漏水严重,使建筑物受损较为严重。二、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505.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及相关福利政策。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1.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按规定返还。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一、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二、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受让人须承诺,受让股权后5年内,未经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再次转让本次受让的股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在表示受让意愿的前三年内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以及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1.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斜土路2600号海高大厦6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2.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2.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汇仑实业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惠南镇北门大街168号2幢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5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5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改制企业托管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改制企业托管中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市农业投资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 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在 表示受让意愿的前三年内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以及委托、信托等方式参与 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