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8000万股股份(1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24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2-11-19 至 2012-11-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7楼568室) | |||||
法定代表人 | 田地 | |||||
成立时间 | 2002-01-2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8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942-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 |||||
职工人数 | 12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25% | ||||
2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 | ||||
3 | 普天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 10% | ||||
4 | 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 | ||||
5 | 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6 | 北京瑞泽网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8.75% | ||||
7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7.5% | ||||
8 |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5% | ||||
9 | 汉诺实业有限公司 | 7.5% | ||||
10 | 北京新奥特集团有限公司 | 6.2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4160.24 | 4160.24 | 80000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9-30 | 0 | 0 | 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83561.6 | 3561.6 | 80000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威辰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11-14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9633.27 | 40561.18 | ||||
负债总计(万元) | 3590.97 | 3590.97 | ||||
净 资 产(万元) | 6042.3 | 36970.2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697.02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成立后一直未能营业,自2004年6月起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停业,至今没有从事任何保险经营业务,目前仍处于停业状态。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普天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为国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9279.11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0191-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157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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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8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北交所指定帐户。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114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⑥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按照本产权转让公告所附《承诺函》(详见附件)内容签署并向北交所提交承诺函》书面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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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险公司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了解上述法律法规要求,自行评估其受让保险公司股权的资格及条件。北交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实收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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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14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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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普天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20 人
- 负责部门: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联系人:邱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592221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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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公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 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保险公司股东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了解上述法律法规 要求,自行评估其受让保险公司股权的资格及条件。北交 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 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用。实收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意向受让方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