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佳祺英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博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高科西路551号二楼北部A204室 | 法定代表人 | 章傅根 | 成立时间 | 2008-06-02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7622707-X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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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8.500000万元 | 3.070990万元 | 3.25679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20.072697万元 | 203.314192万元 | 116.758505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2-02-29 | | -2.683428万元 | -2.683428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316.777511万元 | 217.702434万元 | 99.0750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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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总工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3-22 | 评估基准日 | 2012-02-29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316.777511万元 | 316.777511万元 |
| 资产总计 | 316.777511万元 | 316.777511万元 |
| 流动负债 | 217.702434万元 | 217.702434万元 |
| 负债总计 | 217.702434万元 | 217.702434万元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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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高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行权价格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以此价格受让的书面确认。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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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被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①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产生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价款。②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在公告期满后将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人所提交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人后,最终受让人所递交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价款。其他意向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返还。 2.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 3.交易基准日到工商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经审计后由受让人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同意以联合体方式举牌。不得采用自然人、信托和委托方式举牌。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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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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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浦东洪山路176号302室 | 经济类型 | 集体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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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发布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