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839%股权(394.1661万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0BJ100359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浦东新区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0-04-09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祝幼一 | |||||
成立时间 | 1999-08-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7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159284-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 |||||
职工人数 | 35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3.81% | ||||
2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1.28% | ||||
3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15% | ||||
4 | 国家电力公司 | 4.22% | ||||
5 | 中国一汽集团公司 | 2.53% | ||||
6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53% | ||||
7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3% | ||||
8 | 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公司 | 1.82% | ||||
9 | 杭州市财政投资集团公司 | 1.69% | ||||
10 |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1.6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08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243134.83 | 808625.77 | 620098.4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393225.92 | 5695535.38 | 1697690.54 | ||||
审计机构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物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09-12-31 | 1220649.05 | 783346.35 | 634798.0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年报 | 10944103.55 | 8615528.58 | 2328574.9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0-04-08 | |||||
评估基准日 | 2009-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80.34 | 10101.16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880.34 | 10101.1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013.4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受让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以下交易条件条款中所涉及的“通过资格确认”系指根据《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文件规定“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布的受让条件提出对受让方资格的审核意见,并在征求转让方意见后,最终确认意向受让人资格”。经上述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有权参与本次股权交易;但其最终获得本股权的受让资格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3、本挂牌价格已包含2009年预分红权利。 4、本标的拍卖公告详见北交所网站www.cbex.com.cn北交所公告栏目。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全春来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938.4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606-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0.16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083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52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045.3260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后,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挂牌截止日24点前到北交所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并于拍卖登记截止日前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挂牌期间仅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本项目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 2、本项目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形式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通过拍卖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人,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通过北交所结算。如果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未批准其受让标的股权,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于接到未批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后,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北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2)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交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由产权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转让完成日止(以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为准),期间标的企业产生的经营性盈亏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按其受让股权的相应比例承继。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受让方及其股东方没有外资股东),不得采用委托、信托和联合方式举牌受让。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无不良商业信用、经营行为纪录,表示受让意愿时未涉及重大法律诉讼。 4、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证券公司的主要监管规定。除此之外,不排除其它监管规定中尚存在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其他要求或可由监管机关酌定的其它条件,且最终应以监管机关审核意见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117号)及《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举牌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10-68371733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575636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010-66575636 | |
交易机构传真 | 0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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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田青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37173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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