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404%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SH100255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0000-00-00 至 0000-00-0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基本情况 | ||||
所属地域 | 上海 | |||
所属行业 | 综合投资 | |||
企业类别 | 国有相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25%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 | |||
成立时间 | 2001-12-31 |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企业投资、企业咨询。 | |||
主营业务 | 资产管理、企业投资、企业咨询。 | |||
注册资本 | RMB 137500.00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汪宝山 | |||
企业人数 | 85人 | |||
资产状况 | ||||
交易基准日 | 2008-03-31 | |||
总资产 | 168037.120000万元 | |||
所有者权益 | 168037.120000万元 | |||
经营状况 | ||||
年 份 | 营业收入 | 主营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前一年度 | 553.709169万元 | 553.709169万元 | -3753.308797万元 | 7956.931495万元 |
前二年度 | 703.149860万元 | 703.149860万元 | -4424.328520万元 | -1372.144935万元 |
其他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本次转让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需要揭示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2、本项目为第三次挂牌,经产权转让审批机构批准同意,挂牌价格下调为人民币476万元。 | |||
转让基本要求 | 1、为保证本次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出让方确认其受让资格的三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缴纳该项目挂牌价格20%的现金作为交易保证金,摘牌成功后,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2、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价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让方;未能竞价成功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则无息返还。 此外:(1)如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不继续参与竞价,则扣除60万元保证金作为补偿出让方的损失。 (2)如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则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出让方。 | |||
交易所经办部门 | 北京总部 | |||
交易所经办人 | 张芯荥 | |||
受托机构 |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
受托机构电话 | 66579349 |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华毅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所转让的标的企业0.404%股权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名称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根据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投经营[2007]63号文件,该投资项目的股权管理关系已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划转到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本次转让主体为标的企业的实际管理方为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国投资产管理公司将负责协助最终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 |||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投经营【2009】3号 | |||
批复主要内容 | 同意挂牌转让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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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企业规模:85人
- 负责部门: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联系人:华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57934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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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无重大违法行为。 2、若受让方为企业,则必须是根据国家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企业,应提供上年度(即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 表和近期财务报表;若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情况说明及 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要求相当的资信证明。 3、若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出具同股权转让价款 支付要求相当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