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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宝钢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市中山北路1633,1643号底层、二层)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5SH1000640-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6-07-18 至 2016-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该房产竣工年月为1998年,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633,1643号,底层建筑面积为616.0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671.43平方米。
目前,该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由上海笠泉茶园有限公司租赁至2018年8月9日止,租赁面积为底层加二层层面,合计为1287.48平方米。
地处普陀区中山北路1633、1643号底层、二层,周边商铺林立,交通便捷,有多处公交及地铁站点。
  不动产
  权属性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证编号 沪房地普字(2008)第024364号
  规划用途 商业
  目前用途 商业
  建筑面积 1287.48 平方米
  权证面积 1287.48 平方米
  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该房产竣工年月为1998年,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633,1643号,底层建筑面积为616.05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671.43平方米。目前,该房产处于租赁状态,由上海笠泉茶园有限公司租赁至2018年8月9日止,租赁面积为底层加二层层面,合计为1287.48平方米。
  周边环境
地处普陀区中山北路1633、1643号底层、二层,周边商铺林立,交通便捷,有多处公交及地铁站点。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已通知但无法确定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
  联系人信息 倪俊 021-66681053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5-20
  评估基准日 2015-02-28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2417.00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项目若协议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5%缴纳交易手续费,若竞价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
2、本项目租赁期至2018年8月9日。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个自然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216290100100055015;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每日千分之一收取利息;若超过30天,则视作竞买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并将该标的再次举行公开转让。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在《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妥税务申报纳税手续。
6.本项目若协议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0.5%缴纳交易手续费,若竞价转让,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2.5%缴纳交易手续费。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15自然日内将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手续费账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维修基金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9.受让方须同意标的按实际交接日现状交接并同时承接现有的租赁关系。在产权变更手续完成后由转让方会同受让方、承租方办理三方租赁合同变更手续。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50.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8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郑向青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265727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