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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恒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SH100591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12-15 至 2012-01-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浦东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恒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沪南路9828号308室1号
  法定代表人张雷
  成立时间2006-01-24
  注册资本人民币  8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规模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78516157-5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等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置业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072.992603万元  4407.275224万元  3305.43117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276.586861万元  3471.155691万元  11805.43117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8377.520561万元  39877.520551万元  85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0-31    -172.282155万元  -201.41015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248.900975万元  2544.879959万元  8704.02101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24
  评估基准日2011-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592.167217万元  8707.827119万元  
  固定资产
191.774040万元  451.650257万元  
  资产总计
8883.941257万元  9159.477376万元  
  流动负债
128.247435万元  128.247435万元  
  负债总计
128.247435万元  128.247435万元  
  净资产
8755.693822万元  9031.229941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031.22994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详情请见沪财瑞评报字(2011)第1-203号上海恒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股东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书。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9031.22994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的30%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通过联交所结算。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60日内,受让方将余款支付至出让方的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支付全部款项前,应就其未支付款项提供出让方可接受的相应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股权持有比例享有或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的30%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通过联交所结算。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60日内,受让方将余款支付至出让方的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支付全部款项前,应就其未支付款项提供出让方可接受的相应担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允许联合收购。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张江高科技园区华佗路275弄1号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置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允许联合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