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宝山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金富门酒店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宝山区牡丹江路1285号 | 法定代表人 | 周黎明 | 成立时间 | 1996-01-1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0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3042645-2 | 经营范围 | 住宿;音乐餐厅;打印、复印、百货、家电、卷烟、雪茄烟、酒类(不含散装酒)、工艺品(除金银)、珠宝玉器批发零售、代购代销、饭店管理;大型饭店(含熟食卤味);停车场(库)经营。【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233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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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序号 |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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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963.241576万元 | 591.050105万元 | 474.428878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2097.739004万元 | 7035.227521万元 | 5062.511479万元 |
| 审计机构 |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020.844042万元 | -113.189225万元 | -113.935838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2999.776469万元 | 8411.693864万元 | 4588.082596万元 |
| 审计机构 |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1-30 | 4953.379040万元 | 448.225012万元 | 334.62248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2083.459597万元 | 6686.325634万元 | 5397.1339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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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久事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9-21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范仲兴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621.740000万元 | 633.70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9915.140000万元 | 13002.390000万元 |
| 无形资产 | 1536.510000万元 | 19844.3100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12073.390000万元 | 33480.40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6825.160000万元 | 6825.16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6825.160000万元 | 6825.160000万元 |
| 净资产 | 5248.230000万元 | 26655.24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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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企业必须继续履行金富门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执行由职代表会表决通过的《上海金富门酒店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员工安置方案》,各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和考虑该重大事项的存在。 2、股权转让后,上海金富门酒店有限公司的分司--上海金富门酒店有限公司宝隆金富门酒店如继续使用“宝隆”品牌经营,则必须委托上海宝隆(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详见评估报告。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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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5337.48250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1、人民币7596.74万元在受让方被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交易保证金形式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被确定为正式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2、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2775.74万元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3、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且标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的一个月内由受让方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出让方,该笔款项需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企业现有在职职工233名,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企业必须继续履行金富门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执行由职代表会表决通过的《上海金富门酒店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员工安置方案》。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交人民币7596.7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若协议转让,则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挂牌公告期满后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人所递交的人民币7596.7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产生最终受让方后,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无息返还。 2.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12775.74万元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上述二笔款项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支付给出让方;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标的公司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后的一个月内由受让方一次性直接支付给出让方,该笔款项需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交易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接。 4.标的企业现有在职职工233名,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标的企业必须继续履行金富门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执行由职代表会表决通过的《上海金富门酒店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员工安置方案》。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内注册企业,且不能以联合体方式或信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最近5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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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7596.74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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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宝隆(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纪念路350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5.22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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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久事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久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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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一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1001室 | 经济类型 | 民营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2.39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2.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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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海博宏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78号房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19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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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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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巴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浦东南路2321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19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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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其他部门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久事置业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久事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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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