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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GD200000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贸易业
  挂牌日期:   2011-12-12 至 2012-01-0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浦东新区高科西路1888号
法定代表人王福祥
成立时间1999-06-01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63142420-5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汽车(含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所产的本田品牌汽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及其配件的销售、二手车经销,车辆售后服务,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有效期至2012年6月14日)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8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由由汽车销售广场有限公司60.000000%
2广州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30.000000%
3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10.0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16225.641003525.250734405.462798
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3747.1195491766.3172841980.802265
审计机构上海安大华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1-10-3110642.12492113.5640484.154554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万元)负债总计(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4067.59842488.1043791579.49402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广州岭南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08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769.39 
负债总计(万元)1790.56 
净 资 产(万元)1978.83349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047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广东汇俊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标的公司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广州市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706号
法定代表人梁耀华
注册资本(万元)2000.0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贸易业
组织机构代码19043966-2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30.0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0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输入主管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047.00000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或经营汽车行业业务,且从事该主营业务时间不少于八年(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营业执照予以审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要达到 9000万元,2011年10月和11月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9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广汽本田)同意意向受让方参与入股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
3、意向受让方需同意接受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4、意向受让方必须控股拥有“广汽本田”品牌专营店,且至少控股经营“广汽本田”品牌专营店不少于五年管理经验。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收购,受让方须全部受让转让方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30%股权。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104.700000
交纳方式其他: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其他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市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国资一部
  • 联系人:郑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0-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 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或经营汽车行业业务,且从事 该主营业务时间不少于八年(意向受让方须提供营业执照予以审 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要达到 9000万元,2011年10 月和11月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9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供广汽本田汽车有 限公司(简称广汽本田)同意意向受让方参与入股上海广汽汽车销 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 3、意向受让方需同意接受上海广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有股东 方对其进行尽职调查。 4、意向受让方必须控股拥有“广汽本田”品牌专营店,且至少控股 经营“广汽本田”品牌专营店不少于五年管理经验。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收购,受让方须全部受让转让方本 次转让的标的公司3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