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辉固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毛家宅 | 法定代表人 | 何志成 | 成立时间 | 1992-08-23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0722063-2 | 经营范围 | 岩土工程、地下工程和基础工程原位测试、施工、运行监测;专业仪器和设备的研究开发;软土地基处理与岩土工程技术设计、工程咨询、顾问 | 职工人数 | 6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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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529.220000万元 | 131.930000万元 | 52.01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1053.960000万元 | 710.220000万元 | 343.74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海之信厚德会计师事务所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013.060000万元 | 126.490000万元 | 100.43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707.300000万元 | 363.560000万元 | 343.74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海之信厚德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1 | 1559.119400万元 | 64.737100万元 | 52.7912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941.390000万元 | 460.780000万元 | 480.6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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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12 | 评估基准日 | 2011-04-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众和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799.010000万元 | 806.27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178.600000万元 | 220.160000万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总计 | 1077.160000万元 | 1125.98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665.850000万元 | 665.85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665.850000万元 | 665.850000万元 |
| 净资产 | 441.310000万元 | 460.13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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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特别注意事项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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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84.06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受让方需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由标的公司承续。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产权交易价款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6.812万元作为保证金,如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后,其所交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并作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竞价,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定金并作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交易基准日起至产权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接。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2.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符合公司法、中外合资企业法规规定的资格条款。 3.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近三年内无重大诉讼风险,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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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6.812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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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57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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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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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