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9-06 至 2013-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新水路1号
法定代表人 钱志斌
成立时间 1999-09-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未知
组织机构代码 63149353-4
经营范围
污水处理,建设投资,市政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从事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经营,水务工程以及环境建设,污水厂经营,给排水管网管理和设备供应及收费服务,再生水利用
职工人数 37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0%
2
上海公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93.741951万元 -1093.091343万元 -1076.10740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049.545062万元 13881.404563万元 11168.140499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物所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52.388112万元 -834.026860万元 -832.6598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958.672837万元 10714.424930万元 12244.247906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物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6-30 1860.991569万元 -227.375857万元 184.70284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3893.438941万元 12010.550196万元 11882.88874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6-28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浦瑞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63.6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7102.8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683.97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3.0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5063.470000万元 18007.00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643.040000万元
长期负债
957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3213.040000万元
净资产
11850.430000万元 18007.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604.9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12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欠转让方2035万元(未包含利息),该笔款项已评进评估报告中。根据《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上述借款还款日期为2013年10月26日。 2、标的公司股东上海公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标的公司30%股权转让,与意向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在签订过程中。 3、本项目采用收益法评估。 4、根据上海市青浦区水务局文件青水【2012】165号、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沪水务【2012】662号要求:“标的公司的污水出水水质标准根据国家规划要求将由现行一级B标准改造至一级A标准”。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上海青浦第二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收费权已设定质押权,质权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双方签署了编号为2009年字0901042011的《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最高借款金额为壹亿陆仟万元整,截至评估基准日借款额为玖仟柒佰贰拾万元整。
2、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新水路1号的三期房屋建筑物的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次评估对无证房屋建筑及构筑物的建筑面积、体积等相关数字信息以委托方提供的工程图纸资料及评估人员现场核实的情况为依据。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2604.9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378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与出让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如标的公司无力偿还,作为控股股东对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8.受让方须以人民币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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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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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 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意向受让方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污水处理能力 总计达到50万吨/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78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红旗东路 5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城建(集团)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