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金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098.110275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2-03 至 2013-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金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 徐益权
成立时间 2004-03-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059258-X
经营范围
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五金加工,室内外装潢,房地产开发,花卉园艺(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7.582174万元 -107.58217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614.446427万元 6096.140170万元 1518.30625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6.382886万元 -56.3828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98.240826万元 5572.352395万元 1625.88843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26.539509万元 -126.53950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329.489444万元 7921.520290万元 1407.96915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6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714.668431万元 7814.809634万元
固定资产
4.398925万元 19.281014万元
无形资产
1924.455385万元 1856.015385万元
土地使用权
1924.455385万元 1856.015385万元
资产总计
9643.522741万元 9690.106033万元
流动负债
6367.745290万元 6355.745290万元
长期负债
1800.000000万元 18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167.745290万元 8155.745290万元
净资产
1475.777451万元 1534.36074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34.36074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633.110275万元,由标的公司100%股权计1535万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098.110275万元债权组成。本项目如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价增值部分是对股权价款的溢价。
2、标的公司的存货系为坐落于张堰镇振康路500弄的20幢商业别墅,产权证号:沪房地金字(2011)第007865号,建筑面积1883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其中14号和15号已被预售。标的公司已与买受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预收了定金及部分房款。
3、标的公司长期借款1800万元,系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金字(2011)第007865号]作为抵押物,属最高额抵押,借款日期为2011年7月12日至2016年6月30日。
4、标的公司在振康路500号内的办公用品向出让方借用,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后,由出让方收回。
5、属标的公司产权的别克沪EL6026的轿车,2004年购买,2010年镇政府调用,2012年初公务员车改时由镇政府统一拍卖,拍卖收入归镇财经事务所,不再划入标的公司帐内。
6、标的公司有待开发土地一块,评估价值为1856.015385万元。根据标的公司和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金规土(2011)出让合同第151号】(宗地编号为201018216568422606)第三章第十七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3年2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2月1日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三章第十二条第1点: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6967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米人民币2563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633.11027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金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振康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 徐益权
成立时间 2004-03-2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059258-X
经营范围
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咨询(除经纪),建筑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五金加工,室内外装潢,房地产开发,花卉园艺(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7.582174万元 -107.58217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614.446427万元 6096.140170万元 1518.30625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6.382886万元 -56.38288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198.240826万元 5572.352395万元 1625.888431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26.539509万元 -126.53950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329.489444万元 7921.520290万元 1407.96915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6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714.668431万元 7814.809634万元
固定资产
4.398925万元 19.281014万元
无形资产
1924.455385万元 1856.015385万元
土地使用权
1924.455385万元 1856.015385万元
资产总计
9643.522741万元 9690.106033万元
流动负债
6367.745290万元 6355.745290万元
长期负债
1800.000000万元 18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167.745290万元 8155.745290万元
净资产
1475.777451万元 1534.36074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34.36074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633.110275万元,由标的公司100%股权计1535万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2098.110275万元债权组成。本项目如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竞价增值部分是对股权价款的溢价。
2、标的公司的存货系为坐落于张堰镇振康路500弄的20幢商业别墅,产权证号:沪房地金字(2011)第007865号,建筑面积1883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其中14号和15号已被预售。标的公司已与买受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预收了定金及部分房款。
3、标的公司长期借款1800万元,系以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金字(2011)第007865号]作为抵押物,属最高额抵押,借款日期为2011年7月12日至2016年6月30日。
4、标的公司在振康路500号内的办公用品向出让方借用,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后,由出让方收回。
5、属标的公司产权的别克沪EL6026的轿车,2004年购买,2010年镇政府调用,2012年初公务员车改时由镇政府统一拍卖,拍卖收入归镇财经事务所,不再划入标的公司帐内。
6、标的公司有待开发土地一块,评估价值为1856.015385万元。根据标的公司和金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订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金规土(2011)出让合同第151号】(宗地编号为201018216568422606)第三章第十七条: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3年2月1日之前开工,在2016年2月1日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三章第十二条第1点: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人民币6967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米人民币2563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633.11027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相关规定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货币资 金达到4000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纪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张堰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东大街4号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金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