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产权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变性淀粉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青浦区崧泽大道9539号 | 法定代表人 | 袁胜荣 | 成立时间 | 2000-11-2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2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0306822-0 | 经营范围 | 生产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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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2.202292万元 | -332.179462万元 | -332.22146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2718.998328万元 | 4978.906095万元 | -2259.907767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092.543582万元 | -1524.154612万元 | -1524.22761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180.651382万元 | 5108.337687万元 | -1927.686305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08-31 | | 380.226057万元 | 380.876057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2343.800905万元 | 4222.832615万元 | -1879.0317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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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汉华评值(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0-08 | 评估基准日 | 2011-08-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1940.860000万元 | 2866.240000万元 |
| 土地使用权 | 367.400000万元 | 1797.000000万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总计 | 2343.790000万元 | 4698.88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 长期负债 | 4227.360000万元 | 4227.36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4222.830000万元 | 4222.830000万元 |
| 净资产 | -1879.030000万元 | 476.05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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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受让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根据评估报告揭示标的公司的长期借款为42,273,635.79元人民币,债权人为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人在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应受让上述42,273,635.79元债权。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本项目挂牌总价格为4750万元人民币,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5,226,364.21元,债权转让价格为42,273,635.79元。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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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750.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受让人在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应受让上述42,273,635.79元债权。(债权人为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递交举牌申请后,应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1425万元作为保证金。若协议转让,则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转让价款;如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前期支付的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部分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支付给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2.意向受让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竞价成交的以竞价实施方案为准)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产权总价款须在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联交所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 2.意向受让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人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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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25.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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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蔬菜(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外咸瓜街39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33%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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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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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绿苑淀粉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163弄1号30幢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6.67%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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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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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