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上海 > 股权
【项目名称】上海川河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11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5-10-19 至 2015-11-1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飞宇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川河水利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北路730号
  法定代表人 陈杰
  成立时间 1998-12-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3114971-7
  经营范围
水利工程设计,与水利配套工程的设计,水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南汇水务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null%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1.976020万元   -37.636217万元   -39.05005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1.296682万元   1.975827万元   249.32085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4.603011万元   -52.942318万元   -54.91565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8.052383万元   49.681470万元   288.370913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8-31   90.938447万元   -1.638589万元   -7.19137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46.781520万元   64.099668万元   182.68185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沪南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浦东新区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9-17
  评估基准日 2015-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华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宝恒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08.780000万元   208.7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69.590000万元   77.4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78.350000万元   286.2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1.340000万元   71.340000万元  
  净资产
207.010000万元   214.8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4.86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根据评估披露:1、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时的办公用房是租赁上海市浦东新区水闸管理署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东路2209号的房屋,租期为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不涉及房地产。2、被评估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改制为有限公司,根据改制方案,按照2015年3月31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1,726,813.20元(审计后净资产为1,187,324.76元,评估增值部分为固定资产——车辆及办公设备)中的150万元作为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截止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账面值已按2015年3月31日经评估后的账面值进行调整,本次评估增值主要为车辆牌照的增值。3、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水利设计项目均基本完工。对于基本完工的设计项目应确认的收入审计时均已按其完工进度确认了相应的收入。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4.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递交受让申请时,即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标的公司之现状。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易完成日止,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出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具体盈利或亏损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认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或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4.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南汇水务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浦东新区惠南镇南门大街41号7幢319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南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南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南汇水务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陆渊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的境内企业法 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 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或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 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