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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钢丝、钢丝绳生产线设备及配套检测设备)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304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6-06-22 至 2016-07-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主要是钢丝、钢丝绳生产设备以及为配套的检测设备等(详见后附清单)
  设备资产
  设备机械
  名称 钢丝、钢丝绳生产设备以及为配套的检测设备等(详见后附清单)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杨浦区[310110]
  规格型号 详见附件清单
  数量 详见附件清单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展示信息
  展示时间 挂牌公示有效期内
  展示地点 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信息 时杰,电话:55801195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1-25
  评估基准日 2015-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0.000000万元   308.41104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为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详见后附清单),主要是钢丝、钢丝绳生产线设备以及配套的检测设备等(包括部分报废及帐外设备),共69项,账面原值3203.37万元,账面净值1904.70万元,评估价值308.41万元。
2、此次转让的固定资产--设备(包括部分报废及帐外设备),共69项,其中固定资产帐上设备为24项,报废及帐外设备为45项。
   钢丝生产设备主要是:LZ-10/600直线式拉丝机、LZ-10/550直线式拉丝机、LZ-6/550*2直线式拉丝机等。报废及帐外的钢丝生产设备主要是水箱拉丝机,主要是:360/17*4(4台水箱拉丝机)、260/21*2水箱拉丝机等。
   钢丝绳生产设备主要是KS12/630筐兰式成绳机、1+8/1000成绳机、1+9/630成绳机等。报废及帐外的钢丝绳生产设备主要是C6/650成绳机(2#成绳机)、GG30/300管式捻股机、GGT6/300捻股机、GGT18/300捻股机、GGT6/500*2捻股机、GGT6/400捻股机、C36/400管式捻股机、SVK1+18/500管式捻股机等。
   检测设备主要是:LAW-3000W微机控制电液伺服卧式拉力试验机、PL-1疲劳试验机、WE-300液压式万能试验机等。报废及帐外的检测设备主要是LJ-5000拉力机*2、LJ-5000A、EJJ-1线材扭转试验机、WT-10B机械万能机、GWJ-10机动弯曲机、WE-300液压万能试验机(济南)、WE-10A(10吨液压万能试验机)、WE-100T液压万能试验机等。
   其它,主要是:独臂吊、坩埚融化电阻炉等辅助设备。
3、出让方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全面停产,所属设备也随即停用至今,设备状态以现状为准。
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此次转让的标的是资产评估报告402项中的其中69项。一旦成交,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将以交接清单作为现场交接依据。(附交接清单及说明)
4、挂牌价格为不含税的价格。税率为3%。具体税费以税务局核定为准。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本项目挂牌期限即为尽职调查期限。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92万元人民币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如处于以下但不限于以下的(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B如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如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如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如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如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即可认定事实违规。
5.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意向受让人如需现场查看,须向转让方联系人事先联系。意向受让人现场查看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意向受让人在向联交所递交物权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交已签字盖章的《拆除现场安全协议》、《拆除工程技术协议》、《廉洁协议》、《意向受让承诺书》、《竞买文件》等(见附件,自行下载)相关文件。意向受让人还需要同时递交设备拆除方案,设备拆除方案通过出让方审核后方可具备受让资格。
7.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8.受让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相关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200万元进场施工保证金。其中:40万元为安全、治安消防保证金,150万元为现场非标的物保证原样保证金,10万元为廉洁保证金。上述200万元保证金(未扣除部分)待正常拆除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结清或扣除相关费用后20个工作日内将余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9.意向受让方受让后须自行承担拆除、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
10.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了相关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按标的公告《实物资产交接清单及说明》签署《实物资产交接单》,以现场实物现状完成转让与交付。拆除施工期间为自出具《开工报告》日起45天止。受让方实施拆除清运工作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除界面范围进行施工。在转让方划定的拆除区域内,受让方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实施拆除,并将拆除后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11.本次转让资产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受让方需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由税务部门依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转让方将根据核定的税金额,从受让方支付的资产、安全等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12.本项目受让方须交纳成交金额3%的交易手续费。
13.意向受让方提供的符合转让方要求的拆除方案(见《拆除方案编制要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具备钢丝绳制品或金属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与当年提交税务机关的审计报告一致)。
4.意向受让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因违规等而被宝钢集团解除合同的案例。
5.意向受让人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均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
6.意向受让人需提供按照网上公布的设备拆除方案要点编制的拆除方案。委托拆除方必须具有不低于机、电设备工程安装1级资质或同等专业资质公司。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2.000000万元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黄兴路221 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宝地置业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王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8747、1340211099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具备钢丝 绳制品或金属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用、商业信 誉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三年年度审 计报告(与当年提交税务机关的审计报告一致)。 4.意向受让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且没有因违规等而被宝钢集团解除合同的案例。 5.意向受让人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均须达到3000万元 以上。 6.意向受让人需提供按照网上公布的设备拆除方案要点编 制的拆除方案。委托拆除方必须具有不低于机、电设备工 程安装1级资质或同等专业资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