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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航空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沪K-J9200风神EQ7200D客车)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6SH1000178-2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挂牌日期:   2016-06-14 至 2016-07-1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沪K-J9200风神EQ7200D客车
交通运输设备
  机动车
  品牌及型号 风神
  所在地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宝山区[310113]
  车型 EQ7200D
  颜色 黑/棕
  发动机编号 EQ486 550314
  注册登记日期 2006-04-27
  是否包含车牌
  数量 1
  行驶公里数 126685
  共有或他
  项权利情况
  共有情况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3-04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200770万元   2.330000万元-  
  估值依据类别
评估报告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本项目交易终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最终受让方须按拍卖成交金额的5%交纳拍卖手续费。
2、 受让方另须向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支付办证手续费1200元,拖车费500元。
3、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前往本项目的拍卖承办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9号汽车梦工厂B区,电话:021-51681168)办理咨询、看样、受让登记和竞拍登记手续,详情可见附件拍卖公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拍卖公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交易采用公开拍卖方式。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本项目交易终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应在拍卖成交当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物权标的的情况下,按本次拍卖公告的相关约定交付拍卖保证金(详见附件拍卖公告),取得竞拍资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拍卖公告的约定交纳拍卖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拍资格。办理咨询、看样、受让登记和竞拍登记手续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9号汽车梦工厂B区,咨询电话:021-51681168。本项目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详见拍卖公告。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账号:216290100100055015;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拍卖手续费;受让方逾期未按规定支付上述价款的,视为违约,并须承担违约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4.拍卖手续费5%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账号:97080154800005832;开户行: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受让方另须向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支付办证手续费1200元,拖车费500元。
5.交易双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完成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和交付(交接),标的按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
6.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本次转让标的仅限于车辆本身,不含车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空港三路92号6号楼二至六楼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航空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