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龙东大道2255弄龙东花园15号301室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W312SH10G1050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2-10-11 至 2012-11-0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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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
资产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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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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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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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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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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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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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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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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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无 |
挂牌价格 | 262.467872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不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时,则视为进场交易程序因不符合挂牌时的转让基本要求而终止。 2.意向受让方在举牌的同时,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挂牌价的30%作为保证金。在征集到2家或者2家以上的有效意向受让方时,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意向受让方在举牌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时,即视为已对本挂牌申请书所载基本事项及提示信息予以完全认可。 4.如非出让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让人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以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低于挂牌价格应价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该最终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署转让交易合同的;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转让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⑦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署转让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转让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扣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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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合法存续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欺诈和不良诚信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78.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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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李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2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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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支付能 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合法存续且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 无欺诈和不良诚信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相关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