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部分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2-08-03 至 2012-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
房产证号 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5号、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6号 目前用途 办公楼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213.62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
地
坐落位置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
土地证号 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5号、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6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36
用 途 商办综合 类 型 划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无条件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性质,转让方已于2012年5月7日对转让标的房产在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土地局土地利用科申报了“房地产转让”初审。初审结果为:6个月内过户的,以国有划拨性质过户;6个月以后过户的,需重新申报核定土地使用权性质。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包括在超出办理时限之后,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可能发生的涉及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包括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可能发生的涉及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相关费用)以及所需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最终成交价的4%收取)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389.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 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
房产证号 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5号、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6号 目前用途 办公楼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213.62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
地
坐落位置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66号
土地证号 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5号、沪房地普字(2010)第019016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36
用 途 商办综合 类 型 划拨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无条件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划拨性质,转让方已于2012年5月7日对转让标的房产在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土地局土地利用科申报了“房地产转让”初审。初审结果为:6个月内过户的,以国有划拨性质过户;6个月以后过户的,需重新申报核定土地使用权性质。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自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包括在超出办理时限之后,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可能发生的涉及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相关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办理转让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包括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可能发生的涉及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相关费用)以及所需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最终成交价的4%收取)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389.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 前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报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竞买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 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 为 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 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房产位于大厦的2、3、4 层,具体为2、3层的东侧以及4层整层,建筑面积合计为 2213.62平方米。 2、标的房产现为闲置状态。 3、其他 情况详见《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