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市新金桥路58号1,2层西部,3层西南部商业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上海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2-07-05 至 2012-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浦字(2006)第023544号
规划用途 综合
目前用途 商业
土地面积 182.9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408.2 平方米
配套设施 超市、公共设施
周边环境 东靠金桥路,南靠新金桥路,西近新金桥大厦,北靠杨高中路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8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322.160000万元 1943.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22.160000万元 1943.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43.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房地产位于上海市新金桥路58号,所属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浦字(2006)第023544号”。上述产权证所登记的宗地面积为6798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为182.9平方米。本次转让的房地产属于上述产证中的1,2层西部,3层西南部商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408.2平方米。东靠金桥路,南靠新金桥路,西近新金桥大厦,北靠杨高中路。
2、该房屋地处浦东新区金桥,办公楼裙房商铺,有163个停车位,无居民小区,环境质量较好,较宜适合公司办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周边有学校、医院、超市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交通尚可。
3、该标的房屋目前无抵押无租赁。
4、该标的房屋按现状交接(包括缺陷)。
其他信息 无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付人民币6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处置:(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撤回举牌申请的;(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等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房屋土地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国有
权证编号 沪房地浦字(2006)第023544号
规划用途 综合
目前用途 商业
土地面积 182.9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408.2 平方米
配套设施 超市、公共设施
周边环境 东靠金桥路,南靠新金桥路,西近新金桥大厦,北靠杨高中路
设备资产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5-08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322.160000万元 1943.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22.160000万元 1943.0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43.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房地产位于上海市新金桥路58号,所属产权证编号为“沪房地浦字(2006)第023544号”。上述产权证所登记的宗地面积为6798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为182.9平方米。本次转让的房地产属于上述产证中的1,2层西部,3层西南部商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408.2平方米。东靠金桥路,南靠新金桥路,西近新金桥大厦,北靠杨高中路。
2、该房屋地处浦东新区金桥,办公楼裙房商铺,有163个停车位,无居民小区,环境质量较好,较宜适合公司办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周边有学校、医院、超市完备的公共配套设施,交通尚可。
3、该标的房屋目前无抵押无租赁。
4、该标的房屋按现状交接(包括缺陷)。
其他信息 无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付人民币600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物权成交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并将全部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出让方指定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处置:(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撤回举牌申请的;(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转让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
4.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等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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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一境内独立法 人或单一的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不少于挂牌底 价的同一天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三年内不能有不良 记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得以联合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且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 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