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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浩海路309号工业房地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4-09 至 2012-05-2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上海松江新浜工业园区浩海路309号工业房地产) 注册地(地址) 张杨路707号 成立时间 1990-08-0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0259-5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 100%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5408.040000万元 地理位置 上海 权属性质 出让(批租) 权证编号 沪房地松字2007第003174号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目前用途 工业 土地面积 26544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8725.88 平方米 配套设施 所在区域的市政基础设施良好,供水、供电、通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完备。 周边环境 该资产地处G60沪昆高速公路旁,距高速公路出口仅约三百米,交通运输十分方便。附近有大型商业“东方狐狸城”。 设备资产 主要设备名称 变电站装机容量1600KVA 现状分析 设备良好,运行正常。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11-04-02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该全部资产在2011年4月经正式房地产评估,价值为5408万元。现根据公司各股东的意见,将上述资产一次性全部转让。转让价格4600万元。(一次性报价到位有利于成交和付款)。转让后房地产权证将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到新业主名下。在办理标的资产过户过程中,出让人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该受让方承担和办理, 本资产以实际交接日现状交接。 该资产地处高速公路G60新浜出口仅二、三百米,交通运输十分方便。附近有大型商场“东方狐狸城”。 该资产现有容积率才0.705。根据当前上海工业用地紧缺的现状,规划部门鼓励自用土地者适当提高容积率(至容积率2以下,建筑高度30米以下)。因此该房地产还有相当的发展余地(提高容积率已成当前趋势)。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上述全部资产未被设定抵押、担保、查封等状况,出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该工业用地位于松江新浜工业园区浩海路309号、328号,地号:松江区新浜镇19街坊1/1丘。占地面积26544平方米,呈规整的长方形。于2007年建成三栋框架结构的标准工业厂房,及变电站房、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18725.88平米,并取得房地产权证(绿证),《沪房地松字(2007)第003174号》。用途:工业用地。土地所有权至2054年7月。房产状况如下: 1幢钢混结构,变电房,222.18平米,高4.9米, 2幢钢混结构,单层厂房檐高6米,坡屋顶高8.3米,局部三层办公房高13.3米,共4642.95平米, 3幢钢混结构,单层厂房檐高6米,坡屋顶高8.3米,局部三层办公房高13.3米,共4644.6平米, 4幢钢混结构,二层厂房,一层高4.8米,二层高4.2米,坡屋顶高11.3米,局部三层办公房高13.3米,共9180.45平米, 5幢钢混结构,门卫室,19.58平米, 6幢钢混结构,门卫室,16.12平米。 厂房柱距为8米*8米。办公房层高:一层4.8米,二层3.6米,三层3.6米。 上述各单体建筑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 配电容量:共1600KVA,其中,2幢、3幢厂房各为450KVA.。 目前所有面积全部出租,其中2幢、3幢厂房一起租给一家外资企业,租期到2012年9月初为止。 4幢厂房租给另一家外资企业,租期到2016年2月为止。 2幢、3幢厂房与4幢厂房之间有墙体分隔开,两家企业各有一个门卫室,互不干扰。 三层楼的办公房部既可作办公用,亦可兼作员工宿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 本次转让还包括变电设备、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 目前的租赁协议体现的是前几年签订时的价格水平。合计租金近300万元/每年。预计今后根据市场情况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本次转让为带租约转让。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6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期作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首次发布为3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受让方,则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征集;受让方表示受让意向(举牌)并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向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500万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只征求到一个受让方,按协议转让方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征集到二个(含)以上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3.意向受让方举牌受让并递交保证金后即取得受让资格,并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调查,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全部情况,已完全认可本次资产转让的要求和条件,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承担相关责任。 4.出让方特别提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按保证金相关规定处置:(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撤回举牌申请的;(2)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举牌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参与竞价但均未报价而导致流标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联交所交易规则和项目公告要求的。除以上情形外,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按无息返还。 5.原有合法承租人如有意向受让上述全部资产,同样须在信息发布期间递交正式书面材料(举牌)并缴纳保证金,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 然人; 2.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商业信誉良好; 3.不得采用隐名委托的方式参与举牌。 4.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介意见 该资产地处高速公路旁,距高速公路新浜出 口仅二、三百米,交通运输十分方便。附近有大型商场“东方狐狸 城”。 周边地区乃至长三角的工业用地日趋紧张。而且通常“开发 区管委会”还要对申报项目审核“投资强度”、“税收”等指标,通 过综合评价后才有可能控制性批租土地。其价格也往往高于此次地 价。而二手的转让(土地+厂房),在同等条件下的相关单价都越来 越高,会远远高于该资产的价格。 该资产现有容积率才0.705。根据 当前上海工业用地紧缺的现状,规划部门鼓励自用土地者适当提高容 积率(至容积率2以下,建筑高度30米以下)。因此该房地产还有相 当的发展余地(提高容积率已成当前趋势)。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 了“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确定八项制度, 并且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八年。其特别指出:要严格执行《工 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现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和优化配置;依 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从严控制东部发达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 标,“适时修订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明确工业项目投资强 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 要求”,“实行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政策,提高利用率和容积 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的规定”;并将节约用地列入“上一级政府对下 一级政府”的考核重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目前的租赁协议体现 的是前几年签订时的价格水平。合计租金近300万元/每年。预计今后 将根据市场情况有一定比例的增长。 上述全部资产未被设定抵押、 担保、查封等状况,出让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 任何限制条件; 本次转让的工业房地产,土地规整,厂房及配套设 施完善良好(是附近区域中最好的之一),交通便捷,转让价格较 低。受让方如作自用,升值潜力巨大,是最佳首选;如为投资,回报 率较高,且招租(续租)均容易。具有长期稳定收益。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浦东商业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张杨路707号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 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