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闵行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闵浩宇立劳务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吴玉明 | 成立时间 | 1997-10-30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13229244-7 | 经营范围 | 劳务输出,劳务咨询,劳务信息服务,其他企业管理服务,劳务服务,建筑装饰工程,环保工程,水电安装,电器的安装维修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建筑工程,物业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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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资产公告信息 | 房屋土地 | 评估值 | 248.316200万元 | 地理位置 | 上海 | 权属性质 | 国有建设用地 | 权证编号 | 沪房地金字(2010)第001297号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目前用途 | 厂房 | 土地面积 | 42918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400.51 平方米 | 周边环境 | 工业园区 |
| 设备资产 | | 无形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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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9-15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资产总计 | 184.193978万元 | 248.3162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 净资产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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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该项目权证编号为:沪房地金字(2010)第001297号。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工业用地。楼层为3层,建筑面积400.51平方米。建筑类型:工厂。用途:厂房。使用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55年6月14日止。 2、该项目坐落于金山区亭林工业园区对面。交通便利:G1501(原A5)高速至亭卫公路出口下,右转过桥即到,距市区一小时。该房屋项目适合用于小型加工型企业生产,企业研发,企业办公。该房屋所在的园区均为联排别墅型新型厂房。 3、这次挂牌的亭卫公路9299弄7、8、9号房屋资产为联排别墅型新型厂房。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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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23.48458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人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2.意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支付给转让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内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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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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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上海闵浩宇立劳务经营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闵行放鹤路1616号2号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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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单位名称 | 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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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