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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21%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2-08 至 2012-03-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双鸭山龙煤航天煤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 法定代表人 张绍春 成立时间 2009-12-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260584-3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煤化工开发投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16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2 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 26% 3 双鸭山市科达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0 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244.23 244.23 6000 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2-31 0 0 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665.97 665.97 30000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1-18 评估基准日 2011-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310.4 30205.9 负债总计(万元) 225.3 225.3 净 资 产(万元) 29085.1 29980.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295.92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征火箭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大兴区[110115]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北路6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 唐国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3513117-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407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3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内资企业法人,且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的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9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 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 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