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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上海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上海中浦勘查技术研究所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上海/浦东新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4-20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所属行业技术服务业
注册资本15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1999-07-06
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新闸路218号1404室
法人代表刘航
股权构成
1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100%
经营范围工程检测、桩基测试、岩矿测试及鉴定、工程测绘、地籍测量、隧道、市政、地下管线及地下障碍物勘查、计算机应用、以及相关领域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工程桩动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人员情况20人
账面总资产158.910646 (万元)
账面净资产564.319635 (万元)
评估总资产182.256046 (万元)
评估总负债272.529037 (万元)
评估净资产996.858610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9-10-31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勋业律师事务所
会计事务所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
评估师事务所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央其他部委
批准文号国土资源部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年度审计报告:
2008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571.566325万元115.928536万元92.729322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031.854341万元250.394065万元781.460276万元
审计机构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687.300420万元85.917863万元63.423784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960.119002万元271.388048万元688.730954万元
审计机构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09-10-31372.181500万元16.935732万元11.226013万元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季报923.230281万元115.543992万元807.686289万元
总负债200.000000 (万元)
重要事项揭示标的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女士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52111178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人应为单一合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满5年(含5年)的境 内法人企业,不得采用联合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举 牌。 2.意向受让人注册资金、净资产均应高于(不包含)2000万元,并 提供2009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受让人需具备3名以上拥有地质或测绘类高级职称的专业人 员,能为标的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技术业务上的支持。 4.意向受让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基本要求 1.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 易所”)指定账户交纳260万元的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 格。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人,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保证 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在产权 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 按照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的5个工作日内 将产权交易总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 的银行账户。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 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 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交 易所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 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举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 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意 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因非转让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 签署交易合同的;(4)签署交易合同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 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人需承诺:若成功受让,(1)标的公司主要资产近3年 内不得对外转让,以确保公司正常经营;(2)受让1年内,需向标 的公司提供3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3)保证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变,且保持标的公司职工和管理层队 伍相对稳定,以确保公司顺利过渡;(4)根据标的公司《职工安置 方案》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期限不短于职工与原 企业签订的期限(未满5年的应不短于5年)、工资福利不低于转让 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