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上海 > 制造业 > 股权
【项目名称】上海高泰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3.8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松江区   所属行业:   制造业
  挂牌日期:   2009-05-26 至 2009-06-2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企业类型 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50%以上)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注册资本 9320.0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1998-05-28

法人代表 康慧军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和设备、建材、化工(除危险品)、五交、计算机软硬件、机电的生产、销售、四技服务,汽配、轻工、工艺产品、保健食品的销售,酒类及油脂的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金属材料和设备、建材、化工(除危险品)、五交、计算机软硬件、机电的生产、销售、四技服务,汽配、轻工、工艺产品、保健食品的销售,酒类及油脂的零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评估总资产12801.116094 其中: 固定资产:6670.885300 流动资产:4997.303794 无形资产:1132.927000 (万元)
评估总负债10381.153336 (万元)
评估净资产2419.962758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8-05-31
批准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号浦国资委[2009]81号
批复内容同意挂牌转让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年 份营业收入主营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前一年度1326.966105万元1326.494355万元-1076.031673万元-1068.407593万元
前二年度1214.215791万元1214.215791万元-579.409166万元-584.068666万元
重要事项揭示      1、标的公司原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受让方应妥善处理好。
      2、出让人于2003年12月与股东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出让人应按增资前比例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3、出让人及其控股公司对标的公司拥有债权。
      4、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在同等条件下:
      1、老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2、鉴于标的公司是生产经营锆的企业,国有控股的同行业企业具有优先受让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廖先生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910339339
  • 手机:13910339339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对受让方的要求 1、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商业信 用及有效存续的企业。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转让基本要求 1、受让人应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5 日内向出让人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2、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期间 标的公司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人享有或承担; 3、如出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须在意向受让人资 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递交举牌保证金人民币28万元,最 终确定的受让人所递交的保证金将转为股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 成为受让人的将全额返还; 4、受让人须为标的公司归还出让人及其控股公司持有的全部 债权提供为期2年的还款保证责任,并促使标的公司在18个月内偿还 上述债务,双方在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中须明确该还款保证事项。 5、受让人须承担出让人原股东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让人 于2003年12月签订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出让人作为老股东 应承担的责任,但协议中第二条约定的有关自然人股东相关责任除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