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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453%股权(3044522股)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9-02 至 2011-10-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申银万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成立时间 1996-09-1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71576.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7866-1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直接投资,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0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7.23% 2 上海久事公司 12.87% 3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2.51% 4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8.46% 5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7% 6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74% 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8% 8 上海市上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8% 9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93% 10 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8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04040.911370万元 389480.860409万元 405022.55636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614934.029853万元 5008016.875718万元 1606917.15413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08633.579761万元 513459.713378万元 402946.16560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649174.461603万元 7146414.613269万元 1502759.84833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226617.660639万元 122906.594607万元 91896.71028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675479.539509万元 4172856.387493万元 1502623.15201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30 评估基准日 2011-08-12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长期投资 230.726600万元 1528.350044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528.35004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人应自行对照国家关于证券类公司股权变更的规范和要求,若因意向受让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变更的,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后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1、出让方持有申银万国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453%股权(3044522股)。该股权转让成交后,在受让人的配合下 ,出让人负责办理转让过户。 2、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10.55213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161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人,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支付给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返还 2.意向受让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若协议成交在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受让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竞价成交,双方应根据竞价须知中的相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人一次性将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含保证金)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结算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长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部门规章等规定的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和《关于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字机构字[2006]117号)及《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 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等。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市场信用,拥有良好的财务状 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人近三年内无重大诉讼风险以及不良行为记录等。 推介意见 证券公司小股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1.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长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中华路990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045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045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财政部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6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