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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安富轿车驳运有限公司13.7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6SH100839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6-05-10 至 2016-06-1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汽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安富轿车驳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港沿镇港沿公路1700号3幢3208室
  法定代表人 王承红
  成立时间 1997-11-1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85.1094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范围
轿车驳运,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储运,汽车装潢服务,五金加工,汽配销售。
  职工人数 104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62.74%
  2
  上海西上海物流有限公司   29.42%
  3
  嘉定区安亭镇塔庙村民委员会   7.84%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9227.420710万元   275.011432万元   191.79819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755.931310万元   26243.417314万元   11512.513996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3448.697356万元   1067.021596万元   -74.12819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092.403997万元   15125.309162万元   14967.094835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2-29   12846.228680万元   214.782252万元   56.95950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5719.835530万元   35094.984180万元   10624.85135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05-24
  评估基准日 2015-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上海宏仑宇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6530.480000万元   36160.1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248.280000万元   3054.23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249.370000万元   1243.7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9028.130000万元   42089.35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7035.790000万元   27035.7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7035.790000万元   27035.790000万元  
  净资产
11992.340000万元   15053.5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068.359144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2013年12月安富驳运帐面35辆驳运车,由原来的运量为10位/辆,改装为12位/辆,改装费原值1,881,591.26元,净值876,359.77元,长期待摊费用按36个月摊销,本次在评估车辆时已按改装后状态评估,长期待摊费用中的改装费评估为零。
(2)安富驳运位于嘉定区华亭镇秦安路188号土地为集体土地,2003年7月1日取得,用途为工业,面积23,073平方米。本次参照国有出让土地评估,扣除30%土地出让金和土地使用税等。
(3)安富驳运目前租赁了园工路889号做为办公及营业场地,园工路部分房屋租赁后搭建,无产权证。另外,嘉定区华亭镇秦安路188号,也有部分搭建房屋无产权证(详见评估报告)。
(4)安富驳运构筑物中,有三项盘盈资产,明细如下:
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长度(m) 宽度(m) 建筑面积(m2)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汽配仓库棚 彩钢板 1999年12月 198
修理车间棚 彩钢板 1999年12月 222
绿化及树木 578
(5)安富驳运244辆重型半挂车,车辆行驶证登记在柳州申菱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是安富驳运。
(6)截止2015年6月30日,安富驳运短期借款余额30,000,000.00元,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 借款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金额 备注
浦发银行 2015/1/26 2016/1/25 固定利率5.6% 30,000,000.00 应收帐款质押借款,质押人上海安富轿车驳运有限公司,质押期间2014年9月1日-2016年1月31日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5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配件销售的经验(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间为本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的不低于本项目挂牌转让价格2,068.36万元的存款余额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人应信誉良好,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米泉路25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2.7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7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陆渊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2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的境内外 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500万元 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配件销售的 经验(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向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间为本产 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的不低于本项目挂牌转让价格 2,068.36万元的存款余额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 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4.意向受让人应信誉良好,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委托等隐名方式受让。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相关条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