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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00万股(占总股本的0.9265%)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313SH101434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3-01-16 至 2013-02-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策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世纪大道1500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亚奇
  成立时间 1992-09-1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4763.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1713-X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外),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国内外经济信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50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3.5%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2%
  3
  南京市财政局   6.18%
  4
  上海原材料开发投资公司   5.33%
  5
  重庆渔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1%
  6
  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4%
  7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公司   1.08%
  8
  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08%
  9
  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0.9265%
  10
  上海电力实业总公司   0.7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0438.724247万元   13089.334648万元   11583.10105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3078.678040万元   431247.654849万元   241831.123191万元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69503.728187万元   10229.880026万元   10993.05111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49614.593445万元   421541.868914万元   228072.724531万元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125788.234223万元   1072.106105万元   2696.15399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53671.531920万元   360174.368490万元   293497.16343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30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证登记名称为上海工程成套建设有限公司,现名称系改制更名后名称。
2、标的公司的对外投资详见审计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3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下称上海联交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和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并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或产权转让公告)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低于挂牌价格的报价无效。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推介意见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联合发展集团”)是由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四个中心城市政府及交通银行作为发起人,联合沿江其他27个城市,于1992年共同组建,注册资本6.5亿元,是一家从事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跨区域投资发展的投资型公司,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各城市联动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务院批准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之一,总部设在上海。
集团自成立以来,秉持“依托上海、立足长江、海纳百川、走向世界”的经营理念,通过发挥区域投资上的综合优势和市场化运作体制优势,不断加强国际战略合作,积极拓展市场新领域,形成了以投资和投资服务为中心,以房地产综合开发及综合服务型物流两大基本领域为依托的“三大板块”业务架构。目前,旗下共拥有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区域投资企业30余家。
长江联合发展集团旗下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主要有: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联合发展集团武汉公司、重庆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证券公司等30余家公司。
公司在长江流域及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近三年的经营状况:
2010年公司营业收入269503.73万元、净利润10993.05万元
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240438.72万元、净利润11583.10万元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营业收入达12578.234223万元、净利润2696.153997万元。
从以上三年的经营状况可以看出,长发集团经营业绩较稳定,盈利状况良好。同时公司近几年分红稳定,深得广大投资者的喜爱。
转让方曾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沪东洲资评报字DZ110850166号)评估报告,该报告以收益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价值为2.1元/股。现转让方诚意出售,本次售价仅为1.05元/股,如将600万股全部购入,将使你成为长发集团的前十大股东之一。欢迎有战略眼光的投资人,踊跃参与受让。
敬请联系季老师:电话:021-66251727,13651927179,13564508848
传真:021-51580277
E-mail:shwwwcalth@126.com。我们将全程指导你办妥受让申请手续,帮助你捷足先登。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山西北路450号底层附屋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0.926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0.92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亘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5000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和具有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 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 誉,经营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