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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节能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有限公司2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30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12-04 至 2012-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节能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市-市辖区(上海市龙漕路299号2号楼B座108室) 
法定代表人 王进 
成立时间 2009-12-2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881418-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城市照明设计、咨询,照明节能产品的研发、销售,照明节能管理,灯光照明工程施工。(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40%
2 北京银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
3 深圳市冠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09  -430.04  -444.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09.2  119.04  1590.16 
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117.51  -117.3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74.68  201.91  1472.7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26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74.69  1681.27 
负债总计(万元) 201.91  201.91 
净 资 产(万元) 1472.77  1479.3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55.04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高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自2010年12月起,标的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标的企业成立于2009年12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实缴资本2000万元,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标的企业各方股东应于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剩余3000万元资本金的认缴工作,如未能按时补缴,标的企业或其股东可能会面临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9层 
法定代表人 刘健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5876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399-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310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8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3)承诺在北交所出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后1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4)同意承接拟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补缴义务,并在工商变更后将720万元注册资本金汇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验资账户;(5)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止,标的企业的损益归最终受让方所有;
4、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并合法存续5年或以上的内资企业法人,且连续3年盈利,截止2011年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以近3年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具备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从事城市照明改造及相关工程承接的资质及经验;(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备案名单及工程合同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申请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易产全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宋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398885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并合法存续5年 或以上的内资企业法人,且连续3年盈利,截止2011年 12月31日净资产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以近3年审计报 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具 备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从事城市照明改造及相关工程承接 的资质及经验;(以国家发改委公告的备案名单及工程合 同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 方式申请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