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上海 > 其他行业 > 股权
【项目名称】上海福门纸业有限公司35%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SH100633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8-29 至 2012-09-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方兴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福门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海湾镇五四公路2853号
  法定代表人 赖雪卿
  成立时间 1992-04-06
  注册资本 美元  31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0598-5
  经营范围
生产E型瓦楞彩盒、瓦楞纸板箱及瓦楞纸板、标准水泥包装袋、纸浆模型制品、包装装潢印刷、人用药品商标标识印刷,销售自产产品。
  职工人数 10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台湾冈峰有限公司   55%
  2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   35%
  3
  台湾宝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63.210000万元   -185.330000万元   -185.1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40.000000万元   3663.730000万元   1276.2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20.690000万元   -169.050000万元   -173.5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54.040000万元   2392.590000万元   1461.4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1483.360000万元   -261.670000万元   -261.82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103.230000万元   2895.590000万元   234.64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7-31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553.890000万元   2394.5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713.080000万元   1061.110000万元  
  土地使用权
135.400000万元   1385.270000万元  
  其它资产
5.250000万元   20.2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407.620000万元   4861.09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786.160000万元   2786.16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786.160000万元   2786.160000万元  
  净资产
621.460000万元   2074.9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26.225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评估报告披露:
(1)、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市字(2005)第011811号]及合同编号为13492009123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合同所载内容,被评估单位已将建筑面积14,218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31,341㎡)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奉贤支行,抵押期限至2011年10月14日,至评估基准日尚未注销。但评估机构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仍需不依赖本报告而对委估资产的抵押等情况作出独立的判断。
(2)、由于被评估单位存放存货的仓库及房屋建筑物均建造于上世纪70年代,较陈旧简陋,加之存货存放保管不当,致使部分原纸受潮霉变,不能用作主要原材料,故只能作降级或报废处理。
(3)、委估车辆中,车牌号为“沪CE9083”的高尔轿车车辆行驶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为上海三维纸品有限公司,“沪C63319”的解放小型客车车辆行驶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为上海福东工贸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该两辆车辆由上海福门纸业有限公司购买并使用,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本次评估纳入评估范围。
(4)、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在本次评估设备中部分设备已无实物或已报废停用,企业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见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账面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备注
表4-6-5,序号11 东风中型货车EQ1108G6D13 辆 1 175,293.35 17,529.35 无实物
表4-6-5,序号12 手摇车 辆 1 7,200.00 720.00 无实物
表4-6-4,序号7 双色水性印刷机2800×1600 台 1 621,907.50 24,876.22 已报废停用
表4-6-4,序号15 电力控制箱 台 2 9,300.00 860.25 已报废停用
表4-6-4,序号38 开槽机WQZS-300 台 1 75,355.00 1,399.53 已报废停用
表4-6-6,序号35 佳能打印机LBP810 台 1 2,450.00 245.00 已报废停用
(5)、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建筑物评估明细表中:序号为20(幢号为19)的3层楼房,由台方赖雪卿出资建成,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将该建筑物也列入房地产权证内,故本次不列入评估范围;建筑物中的序号为21的修配间(幢号为16),账面未反映,本次列入评估范围。
  其他信息 1、本项目标的企业除转让方外还有二个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726.2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的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续。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7.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认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股比例承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无不良记录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1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125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5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无不良记录 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