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明昕电力器材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2-03-26 至 2012-04-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明昕电力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津桥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密惠元
成立时间 2002-06-0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3977156-7
经营范围
电力器材设备及紧固件加工、销售,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开关成套组装,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橡塑制品,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备)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明昕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00.571788万元 204.960418万元 163.96833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92.639457万元 408.188017万元 484.45144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陵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60.169111万元 6.332751万元 3.77704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35.145457万元 413.986960万元 321.15849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陵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140.164946万元 10.962654万元 10.70495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702.370343万元 207.213949万元 495.15639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2-23
评估基准日 2012-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陵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00.968951万元 666.681227万元
固定资产
1.401392万元 1.522000万元
无形资产
69.815000万元
资产总计
702.370343万元 738.018227万元
流动负债
207.213949万元 207.213949万元
负债总计
207.213949万元 207.213949万元
净资产
495.156394万元 530.804278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30.80427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30.80427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106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其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能通过主管商务部门审批的;(7)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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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上海明昕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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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管理能力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明昕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八一路471号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电集资产经营中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