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英明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新航空印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路88号 | 法定代表人 | 顾铁飞 | 成立时间 | 2001-01-12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277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0742554-X | 经营范围 | 生产国内、国际航空运输票证及其他印刷品,研究和开发新印刷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职工人数 | 54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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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序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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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886.440000万元 | 491.900000万元 | 453.73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7921.500000万元 | 4237.300000万元 | 3684.20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992.030000万元 | 190.620000万元 | 149.56000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7963.650000万元 | 4598.580000万元 | 3365.070000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0-31 | 2406.290000万元 | 231.920000万元 | 205.650000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7751.790000万元 | 4292.980000万元 | 3458.8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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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28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6249.270000万元 | 6325.01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1672.230000万元 | 1666.1900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7921.500000万元 | 7991.20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4237.300000万元 | 4237.30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4237.300000万元 | 4237.300000万元 |
| 净资产 | 3684.200000万元 | 3753.90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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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主张行权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2011年4月23日董事会审议决定2010年度分配给股东的利润金额合计为3,856,720.36元。(详见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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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750.8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与职工的聘用关系继续履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依据《公司法》承继。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方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所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补偿: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无效报价的;④竞价结束后,如最终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付清该款项后,已支付的保证金将成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重大违法行为、无重大诉讼风险和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没有资不抵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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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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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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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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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机场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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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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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